雲林縣3年前發生「洋娃娃童屍案」,王姓女子帶2歲女台灣電動床工廠台中公司設立登記兒與外遇對象李易哲同居,卻阻止不了李男對女兒毒打,最終將女兒虐死並棄屍大排。對王女是否犯共同傷害致人於死罪,雲林地檢署與法官見解不同,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判決出爐,由於無法證電動床明王女故意傷害或幫助傷害女童,因此駁回雲檢上訴,判王女無罪,仍可上訴。

王女犯遺棄屍體罪台中公司登記台灣電動床工廠,已被判決處有期徒刑8月確定台中公司成立;李易哲則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、共同犯遺棄屍體罪,處有期徒刑13年4月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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